⑴硬件设施。推进实施公办幼儿园“交钥匙”工程,增加农村学前教育学位;投入各级资金3.27亿元,新建、改建公办幼儿园154所,加强乡镇和新农村建设学前教育资源配套建设;改建闲置校舍为乡镇中心园、村级幼儿园。目前,全市186个乡镇(街道)全面建立中心园,新增学位5万余个。

⑵师资水平。严格幼儿教师、保育员资格准入门槛,通过公招、转岗、定向培养等多途径补充专业教师;每月给予乡村幼儿教师定额工资补贴,吸引高素质人才投身农村学前教育;完善幼儿教师交流轮岗制度,搭建幼儿骨干教师成长平台;组织农村学前教育教师参加省、市级培训,提升教学水平。目前,培训学前教育教师1995名。

⑶保教质量。探索实施学前教育集团化管理改革,提升薄弱幼儿园办园理念、课程开发等,建立“骨干幼儿园”“龙头幼儿园”一体化捆绑评估机制,提升农村学前教育保教质量。